并将以下文档发送到VisaHQ:
a
申请表。申请表须由满18周岁的申请者本人签名,须与申请者有效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拼音或汉字。代理人签名无效。申请表必须用英文或荷兰文填写。
b
有效护照(原件+两份复印件)。请注意护照应为在过去10年内签发,并且应在离开申根地区后仍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护照需有至少两页的空白签证页。并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复印件:护照首页及尾页各需复印两份;所有申根国家签证(如有)各需复印一份。
c
两张本人近期白底彩照。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 (原件)。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嘴巴合拢。
d
身份证副本. 请提供您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彩色复印件。
e
银行对帐单.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可提供父母或配偶或其经济依附人的活期账单原件。请在进出账单的姓名拼音旁用英文/荷兰文标注与申请人的关系(如父亲、母亲、配偶等)。银行对账单应以A4纸形式提供。(您需在打印银行账单前就告知银行您的银行账单需要出具A4格式的)。
f
旅行計劃. 一份英文的详细的行程说明(包含机票,酒店,将访问的国家及每日的行程安排等)。
g
户口簿. 户口本原件(无需翻译)及完整的复印件(仅适用于中国护照申请人)。非中国国籍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h
收入证明. 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可选)。如适用,例如:奖学金证明或兼职工资证明。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荷兰语或英文翻译件。
i
行程计划.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预订确认单必须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须和护照信息一致)、起飞地点、目的地、起飞和到达时间、航班号以及预订编码。如订单语言为中文,须用英文或荷兰文翻译关键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字母或拼音)、始发地、目的地、出发及到达日期。
j
住宿证明. 申根地区全部行程的住宿证明,包括饭店名称,电话,传真以及各酒店逗留时间。
k
签证申请.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必须提供。
•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 委托书须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 如父母为未成年申请者代交,则不需要提供委托书,但须提供户口等证明关系的材料。
如果您是在职的申请者。
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
•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由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自有企业开具的证明信,需使用任职单位正式信头纸,加盖公章,由负责人签名,并标明出具日期。若原件为中文,须提供英文或荷兰文翻译件。 证明须包含以下信息:
• 任职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 访问目的和时间。
• 单位派遣或准假确认,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 请注意:在职证明不能由申请者本人签字。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自由职业者无需提供。
如果您是学生申请者。
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
• 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荷兰的证明原件。
• 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如果您是已退休的申请者。
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
• 退休金,养老金或其它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翻译件)。
• 例如:退休证明。
如果您是学生或无业申请者
除“基本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
• 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公证书内含英文或荷兰文翻译)(原件+复印件)。
• 如父母承担本次旅行费用且申请材料中已提供出生公证认证书,可不提供此公证书。
• 如双方无法定的亲属关系,须提供解释信,说明与承担此次旅行费用的经济担保人关系。